商界 2023-03-02 11:32

  • 最高法院表示,选举法第57(1)条授权总统在州长不解散议会的情况下公布投票日期。
  • 最高法院指示联邦政府为EC提供所有设施和人员投票的Nnel和安保。
  • Mandokhail法官和Shah法官反对多数裁决。

伊斯兰堡:周三,最高法院在一项分裂裁决中裁定,开伯尔-普赫图赫瓦(KP)和旁遮普邦议会的选举应在90天内举行。

最高法院在首席大法官乌马尔·阿塔·班迪尔今天宣布的suo motu通知判决中给出了这一方向。

由班迪尔首席法官领导的五人法庭,包括穆尼布·阿赫塔尔法官、穆罕默德·阿里·马兹哈尔法官、曼苏尔·阿里·沙阿法官和贾马尔·曼多哈伊尔法官,在连续两天(周一至周二)举行听证会后,保留了判决。

在一项三比二的分裂裁决中,法官对该案中的请愿者给予了救济,而两名法官反对接受这些请求。Mandokhail法官和Shah法官不同意多数裁决。

最高法院在判决中指出,举行投票有“不同的方面和要求”,但裁定有一件事“绝对至关重要”,那就是投票的时间框架。《宪法》规定,如果国会在任期结束后解散,将举行为期60天的投票;如果国会在任期结束前解散,将举行为期90天的投票。

判决书说,法官有三个问题要问。其中一项是关于在各种情况下为选举“指定日期的宪法责任和权力”。摆在最高法院面前的另一个问题是如何以及何时履行宪法责任。

最后一个问题是关于联邦和省对大选有什么宪法责任和义务。

议会解散的情形和总督的作用

判决书还解释说,在解散议会的情况下,有三种情况,以及知事的作用。

根据法院的说法,第112条第(2)款规定了第一种情况。它补充说,在这种情况下,解散议会是由总督酌情作出的命令,但必须事先得到总统的批准并满足其中规定的条件。

最高法院说:“在这种情况下,议会不能,也不会在未经总督下令的情况下解散,并在作出命令后立即解散。”

大法院解释说,根据宪法第112条第(1)项的规定,根据首席部长的劝告解散国会。

法院进一步表示,这种情况“可以分为两类”。

一个子类别是总督根据首席部长的建议解散议会。另一项是,如果州长不听从首席部长的建议,议会将在48小时内自动解散。

大法院规定,议会解散的第三种情况是在第107条中提到的,即议会在5年任期结束后解散。

第57(1)条授权总统给出日期:SC

判决书进一步指出,第105(3)(a)条指示,如果总督解散议会,他可以在90天内指定选举日期。

判决还援引了《2017年选举法》,并指出,该法律第57(1)条允许总统“在与委员会协商后宣布大选日期”,以防止州长不解散议会。

对于总统单方面宣布判决的决定,最高法院裁定Alvi博士的决定适用于旁遮普,但在开伯尔-普赫图赫瓦一案中是“无效的”。

判决还指出,KP省长没有宣布投票日期,违反了“他的宪法责任”。

ECP直接给公司nsult总统

法院指出,在“一般情况下”,投票应该在总统宣布的4月9日举行。

“但是,我们获悉,由于举行大选的日期迟迟没有确定,可能无法在宪法规定的90天期限内举行大选。还有一种情况是(可能是由于对法律的误解)选举委员会没有按照2017年法案第57(1)条的要求提供咨询。因此,选举委员会被指示,在牢记2017年法案第57和58条的情况下,尽最大努力立即提出一个符合上述截止日期的总统日期。如果没有这样的路线,选举委员会应以同样的方式提出举行投票的日期,该日期与上述截止日期相差最小。在与选举委员会协商后,总统将宣布旁遮普议会举行大选的日期,”最高法院裁定。

在KP的选举中,判决指示省长在咨询ECP后宣布投票日期。

联邦政府要求为民意调查提供支持

判决还指示联邦政府确保投票按照宪法进行。

“因此,联邦,特别是联邦政府,除其他外,有义务立即和紧急地立即向选举委员会提供举行大选可能需要的所有设施、人员和安全,”判决说,并裁定法院面前的事项“可维持”,并且可以处理请愿书。

不同注

沙阿法官和曼多哈伊法官在反对意见中称,“按照宪法第184(3)条所采取的方式和方式,这种起诉程序是完全不合理的”。他们表示,这项通知是在“过于仓促”的情况下发出的。

“没有理由根据第184(3)条援引我们的特别管辖权来启动suo motu程序或根据《宪法》第184(3)条受理请愿书,因为拉合尔高等法院的一个法庭已经在2023年2月10日高等法院的判决之前决定了有利于请愿人的事项,而该判决仍在审理中。反对上述判决的法院内上诉(ICAs)正在拉合尔高等法院的分庭审理中(并且没有任何上述请愿人根据宪法第185(3)条向法院提出上诉),”异议说明说。

两位法官都认为,如果一项宪法问题有待高等法院审理,则该事项“不应轻易干预,而应支持加强省级自治,并避免损害省级宪法法院的自治”。

“高等法院尚未审理的案件并没有过分拖延,事实上,立即审理的案件不必要地拖延了高等法院审理的案件。然而,考虑到此事的重要性,我们希望各高等法院能在从今天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对悬而未决的问题作出裁决。”

沙阿法官和曼多哈伊法官说,“即使在不影响上述情况的情况下,这类问题最好由议会解决”。

“因此,我们同意我们博学的兄弟Yahya Afridi和Athar Minallah于2023年2月23日通过的命令。并驳回目前的宪法请愿书,并放弃suo motu程序,”反对意见写道。

suo motu通知

最高法院已经就选举日期的问题发出通知,如果省级议会解散,谁-总统,省长,或巴基斯坦选举委员会(ECP) -负责确定日期。

经过为期两天的听证会,法院于周二下午6点30分左右保留了判决,因为该案的当事人已经结束了他们的辩论。

最高法院还要求巴基斯坦正义运动党(PTI)和执政联盟就共同的选举日期达成协议,但是巴基斯坦人民党(PPP)的律师告诉法院,确定选举日期不是政党的职责。

然而,巴基斯坦穆斯林联盟-纳瓦兹(PML-N)的律师要求法院继续诉讼,因为联盟伙伴需要更多时间相互协商。

在总统阿里夫·阿尔维(Arif Alvi)宣布投票日期后,最高法院已经注意到2月23日两个议会的选举明显推迟,此举招致政府的强烈批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说法,已经发出了suo motu通知,以评估谁有资格发布投票日期,以及谁有宪法规定的举行选举的责任和时间。

值得注意的是,有四名法官反对宪法第184(3)条规定的最高法院的组成和最高法院的管辖权,并在2月23日的初次听证会后写下了反对意见。

贾马尔·汗·曼多哈伊法官、曼苏尔·阿里·沙阿法官、叶海亚·阿夫里迪法官和阿塔尔·米安拉法官要求首席大法官组成一个新的法官席来审理此案。

此外,Ijazul Ahsan法官、Afridi法官、Sayyed Mazahar Ali Akbar Naqvi法官和Minallah法官也与此案撇清关系。